法律分析:
土地使用权只能抵押贷款,而不能质押。土地使用权的抵押是一种不动产权利的抵押,用于抵押的土地使用权应当是通过有偿出让或转让方式取得的,并且已办理土地登记手续。《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九条
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一)土地所有权;
(二)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三)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
(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六)法律、行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