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________先生(或女士,下同)
杭州永良企*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________先生(以下简称“乙方”)经过友好协商,在相互信任、相互尊重和互惠互利的原则基础上,双方达成以下合作协议:
一、甲乙双方在符合双方共同利益的前提下,就企业管理咨询业务合作等问题,自愿结成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乙方为甲方提供业务资源,协助甲方促成业务与业绩,实现双方与客户方的多赢局面。
二、乙方为甲方提供业务机会时,应严格保守甲方与客户方的商业秘密,不得因己方原因泄露甲方或客户方商业秘密而使甲方商业信誉受到损害。
三、甲方在接受乙方提供的业务机会时,应根据自身实力量力而行,确实无法实施或难度较大、难以把握时应开诚布公、坦诚相告并求得乙方的谅解或协助,不得在能力不及的情况下轻率承诺,从而使乙方客户关系受到损害。
四、乙方为甲方提供企业管理咨询业务机会并协助达成的,甲方应支付相应的信息资源费用。费用支付的额度视乙方在业务达成及实施过程中所起的作用而定,原则上按实际收费金额的一定百分比执行,按实际到账的阶段与金额支付,具体为每次到账后的若干个工作日内支付。
五、违约责任:
1、合作双方在业务实施过程中,如因己方原因造成合作方、客户方商业信誉或客户关系受到损害的,受损方除可立即单方面解除合作关系外,还可提出一定数额的经济赔偿要求。同时,已经实现尚未结束的业务中应该支付的相关费用,受损方可不再支付,致损方则还应继续履行支付义务。
2、甲方在支付信息资源费用时,如未按约定支付乙方款项的,每延迟一天增加应付金额的5%,直至该笔金额的全额为止。
六、争议处理:如发生争议,双方应积极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受损方可向杭州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处理。
七、本协议有效期暂定一年,自双方代表(乙方为本人)签字之日起计算,即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本协议到期后,甲方应付未付的信息资源费用,应继续按本协议支付。
八、本协议到期后,双方均未提出终止协议要求的,视作均同意继续合作,本协议继续有效,可不另续约,有效期延长一年。
九、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双方认为需要补充、变更的,可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十、本协议经双方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________先生(或女士)
(公章)
代表签字: 签字:
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
甲方:
代表:
电话:
地址:
乙方:
代表:
电话:
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在甲方管理的__________厂区提供符合国家卫生质量标准要求的餐饮供应服务,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利根据双方确定的相关标准,对乙方提供的食品卫生质量、安全生产操作及用餐服务质量等进行检查,发现不符合标准的事项,甲方有权利向乙方提出整改要求。
2、甲方可汇集厂区内各用餐客户对餐饮服务的意见,并有权向乙方提出。甲方有权利向乙方提出整改要求。
3、当厂区客户用餐人员数量有较大增减变化时,甲方有责任及时通知乙方。
4、当需要变更供餐地点时,甲方负责事先通知乙方。
5、甲方负责办理乙方进入用餐客户工作区域的相关事宜。
6、甲方负责协调用餐客户按规定的就餐时间内到餐厅用餐。
7、甲方负责协调用餐客户文明就餐,如遇有乙方服务不周事宜,应向乙方管理层投拆,避免用餐人员与餐厅现场工作人员发生纠纷。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应接受甲方提出的合理的整改要求,如拒不接受,甲方可按合同约定进行相应的处罚。
2、乙方应接受__________厂区内用餐客户的合理意见、建议并采取措施改进。
3、本协议期内,乙方每天应按时保质地向__________厂区的用餐客户提供以下用餐服务:
(1)午餐、晚餐和夜宵包括但不限于热菜、汤和主食(以下简称“餐食”)的供应及送餐服务。
(2)午餐、晚餐和夜宵,乙方根据员工的意愿和选择在餐厅提供用餐或装盒,食物应装在符合_______市卫生和环保要求快餐盒内。
(3)从供餐时间开始到结束,乙方必须保证提供的餐食是热的。
(4)乙方每餐提供的餐食必须实行明码标价。
(5)乙方须自派专人负责向用餐人员收取餐费。
(6)餐后厨房、就餐区及送餐区的清洁卫生服务包括定期的厨房设备和厨具的大扫除。
(7)任何出售的食品均取样存放在专用冰箱保留24小时待测。
4、乙方提供就餐及送餐时间、地点
(1)地点:__________厂区。
(2)时间:午餐:12:30~13:30;晚餐:17:30~18:30;夜宵:00:00~02:00。
5、乙方上门服务的所有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
6、乙方上门服务的所有工作人员应严格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管理并给予全力配合。
7、乙方有义务向甲方递交每月的营业报表,每天的营业额和就餐人数,必要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任何一天的进料单。
8、乙方应设现场主管管理协调餐厅的供餐服务,及时处理甲方及甲方客户员工的投诉和现场问题。
9、原料和辅料的采购、烹饪、餐具的清洗消毒和用餐环境的清洁要符合甲方要求。
10、乙方应按甲方工作规程进行文明、卫生、安全作业,积极配合甲方的检查、管理。
三、相关费用及支付
1、甲方同意提供厂区内餐厅、厨房及厨房设备给乙方使用。并向乙方提供餐厅的管理费用,按每个员工每个工作日人民币_______元的支付标准支付,此项管理费用乙方需向甲方明确用途,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需要予以取消。
2、在本合同期内甲方将承担支付在__________厂区餐厅所产生的合理水电,燃料费用,乙方也必须合理有效地使用能源,消除浪费。
3、本合同期内,乙方同意以_______个月的管理费作为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期期满、解除或终止时,甲乙双方结清相关费用后,结算保证金。
4、合同期内,甲方同意提供原有的厨房设备给乙方使用,并保证供电和供水。插座,空气开关及水龙头前的故障维修由甲方负责,乙方在使用过程中,应合理使用设备,不得损坏甲方提供的厨房设备或造成管道堵塞,如有设备损坏或堵塞管道,乙方应负责维修或赔偿。如乙方根据餐厅的实际情况,自行增加餐具设备的,合同终止后,乙方自行添置购买的餐具设备归乙方所有。其余由甲方提供的设备应完整,状态良好地交还乙方。
四、餐饮卫生要求
1、乙方应提供从事餐饮业必须具备的执照复印件及卫生防疫部门的检验合格证书。
2、所有从事厂区内食品供应的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证并向甲方交存复印件备案。
3、食品采购、烹饪和供应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
4、服务人员必须佩戴保洁用品,所有餐具和食物材料保证清洁、消毒、防尘、防蝇、防细菌等各种污染,生、熟食品必须分开存放,并符合法规要求。
5、甲方有权在任何时间里到乙方配料中心进行食品的卫生和质量检查。
6、乙方要严格执行甲方所制定的餐饮供应商的食品卫生要求,并积极配合甲方对食品卫生的监督和检查。
7、乙方必须向正规厂家采购食品原材料,并向甲方提供与供货商的供货合同及采购。保证不购买假冒、伪劣、变质产品。
五、违约责任
1、乙方人员在______________厂区内发生的所有违规及安全事故所造成的甲方及甲乙方员工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负全部责任,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
2、若用餐人员发现饭菜中有线、菜虫、头发,乙方应免费重新提供一份快餐,若是发现有蚊子、苍蝇、玻璃、细铁丝等异物,乙方应免费重新提供一份快餐,并向用餐人员支付该餐全部菜金作为违约金。
3、若因乙方的食品原因而引起用餐人员食物中毒,乙方承担所有的经济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甲方有权因此立即终止合同,而不视为甲方违约。
4、若乙方的服务和食品卫生标准未能达到甲方要求,乙方应在甲方书面通知指定的时间内进行整改,并在甲方要求的合理期限内达到整改目的,否则,甲方有权随时终止本合同,而不视为甲方违约。
六、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期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到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其中试用期为______个月。试用期内任何一方都可解除合同,但需提前_______个月通知被解除方,这_______个月视为过渡期,在过渡期符合本合同规定的考核标准,保证金退还乙方。
2、合同期满后,若甲乙双方都未提出修改合同内容,本合同可自动延期,直到双方提出修改或终止合同实施,终止合同履行需提前_______个月通知对方。
七、其它
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因本合同或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均应友好协商,协议不成时,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均有权向_______市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
3、本合同须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双方各持______份。
甲方(盖章):
代表: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盖章):
代表: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____先生(或女士,下同)
乙方:______
甲方____与____先生(以下简称“乙方”)经过友好协商,在相互信任、相互尊重和互惠互利的原则基础上,双方达成以下合作协议:
一、甲乙双方在符合双方共同利益的前提下,就企业管理咨询业务合作等问题,自愿结成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乙方为甲方提供业务资源,协助甲方促成业务与业绩,实现双方与客户方的多赢局面。
二、乙方为甲方提供业务机会时,应严格保守甲方与客户方的商业秘密,不得因己方原因泄露甲方或客户方商业秘密而使甲方商业信誉受到损害。
三、甲方在接受乙方提供的业务机会时,应根据自身实力量力而行,确实无法实施或难度较大、难以把握时应开诚布公、坦诚相告并求得乙方的谅解或协助,不得在能力不及的情况下轻率承诺,从而使乙方客户关系受到损害。
四、乙方为甲方提供企业管理咨询业务机会并协助达成的,甲方应支付相应的信息资源费用。费用支付的额度视乙方在业务达成及实施过程中所起的作用而定,原则上按实际收费金额的一定百分比执行,按实际到账的阶段与金额支付,具体为每次到账后的若干个工作日内支付。
五、违约责任:
1、合作双方在业务实施过程中,如因己方原因造成合作方、客户方商业信誉或客户关系受到损害的,受损方除可立即单方面解除合作关系外,还可提出一定数额的经济赔偿要求。同时,已经实现尚未结束的业务中应该支付的相关费用,受损方可不再支付,致损方则还应继续履行支付义务。
2、甲方在支付信息资源费用时,如未按约定支付乙方款项的,每延迟一天增加应付金额的5%,直至该笔金额的全额为止。
六、争议处理:如发生争议,双方应积极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受损方可向杭州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处理。
七、本协议有效期暂定一年,自双方代表(乙方为本人)签字之日起计算,即从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止。本协议到期后,甲方应付未付的信息资源费用,应继续按本协议支付。
八、本协议到期后,双方均未提出终止协议要求的,视作均同意继续合作,本协议继续有效,可不另续约,有效期延长一年。
九、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双方认为需要补充、变更的,可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十、本协议经双方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先生(或女士)乙方:____先生(或女士)
重庆小师兄餐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为了能更好的发展及品牌运营,特纳入新的股东,将个人企业变更为股份制公司,经甲乙双方协商,就纳入新股东一事,甲双乙方经平等协商,达成以下合伙协议:
第一条合伙企业基本情况
1、名称:
2、办公住址:
3、合伙企业协议生效前全额资产持有人:
4、经营范围:餐饮策划、管理咨询及相关业务
第二条合伙期限
合伙日期:起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条乙方出资额、出资方式、缴付期限如下:
甲方出资额度____的出资方式(品牌股份合伙),占股比例____。
乙方出资额度____的出资方式,占股比例____。
合伙款项缴付期限
1、首期款项____元,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按甲方指定账号汇款,甲方出具收条作为收款凭证。
2、余款____元,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按甲方指定账号汇款,甲方出具收条作为收款凭证。
3、乙方合伙款项如数完结,合伙协议的有形资产,无形资产正式生效,逾期合伙协议自动失效。
第四条分红约定及生活补贴
1、甲乙双方约定____分红一次,分红前,公司运营账户需留足公司流动资金____元,作为次年度公司的运转资金。
2、合伙协议生效之日起,公司盈利并正常运转的情况下,甲乙双方约定每月从公司收益中支出每月每人____元,作为甲乙双方的生活补贴。
第五条合伙企业的亏损及债务承担方式如下:
(一)合伙人投资成本全部回收以前形成合伙企业债务及亏损,由各合伙人按出资比例分担,若任一合伙方不愿承担风险,按自动退伙处理,自动退伙,不作任何补偿及分割合伙企业财产。
第六条合伙企业法人代表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事务。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有权查阅合伙企业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在合伙代表的授权下执行公司一切事务。
第七条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议,实行合伙双方协商达成统一意见。如无法达成意见时,按法人代表行使职权,但因其决议带来的损失由决议人承担,本协议对合伙企业的表决办法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合伙企业的下列事项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一)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
(二)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三)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
(四)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五)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六)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七)投资公司其他增值项目或相关项目。
第九条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除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合伙人以其合伙企业资源对外签订的与本企业收益无关的合同,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善意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行为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条合伙人的出资、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和依法取得的.其他财产,均为合伙企业的财产。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合伙人在合伙企业清算前,不得请求分割合伙企业的财产。
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
人民强制执行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时,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应当通知全体合伙人,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其他合伙人未购买,又不同意将该财产份额转让给他人的,应当为该合伙人办理退伙结算,或者办理削减该合伙人相应财产份额的结算。
第十一条新合伙人入伙,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订立入伙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向新合伙人如实告知原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第十二条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
(一)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二)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
(三)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第十三条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第十四条合伙人违反本协议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的规定退伙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
第十五条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一)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二)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三)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强制执行。
合伙人被依法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人。其他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该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民事行为能力的合伙人退伙。
第十六条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一)未履行出资义务;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三)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造成企业严重损失或严重影响的;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
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起诉。
第十七条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对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享有合法继承权的继承人,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从继承开始之日起,取得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资格。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企业应当向合伙人的继承人退还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
(一)继承人不愿意成为合伙人;
(二)合伙协议约定不能成为合伙人的其他情形。
合伙人的继承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成为有限合伙人。其他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合伙企业应当将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退还该继承人。
第十合伙人退伙,其他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退伙人对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负有赔偿责任的,相应扣减其应当赔偿的数额。退伙时有未了结的合伙企业事务的,待该事务了结后进行结算。退伙人在合伙企业中财产份额的退还办法,由合伙协议约定或者由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退还货币,也可以退还实物。
第十九条退伙人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人退伙时,合伙企业财产少于合伙企业债务的,退伙人应当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
第二十条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
(一)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
(二)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三)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四)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
(五)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六)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七)法律、行规规定的其他原因。
第二十一条合伙企业解散,应当由清算人进行清算。清算人可以全体合伙人担任;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也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后十五日内指定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清算人自被确定之日起十日内将合伙企业解散事项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清算人在清算期间执行下列事务:
(一)清理合伙企业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合伙企业未了结事务;
(三)清缴所欠税款;
(四)清理债权、债务;
(五)处理合伙企业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六)代表合伙企业参加诉讼或者仲裁活动。
清算期间,合伙企业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和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以及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清算结束,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在十五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申请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合伙企业注销后,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二十二条合伙人对合伙协议约定必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始执行的事务擅自处理,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三条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或者合伙企业从业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应当归合伙企业的利益据为己有的,或者采取其他手段侵占合伙企业财产的,应当将该利益和财产退还合伙企业;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合伙企业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未按期申请办理变更登记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合伙企业、其他合伙人或者善意第三人造成的损失。
第二十四条不具有事务执行权的合伙人擅自执行合伙事务,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五条合伙人违反合伙协议的约定,从事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或者与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的(除投资项目时,已通知合伙方,合伙方不愿投资的项目),该收益归合伙企业所有;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六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合伙企业所在地人民处理。
第二十七条其他
(一)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本协议书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三)本协议书经全体合伙人签字,完善协议第三条约定后生效。
以下为签署页,无正文。
甲方:
身份证号:
住址:
乙方:
身份证号:
住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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