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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2200套实木家具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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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2200套实木家具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目录0第1章总则1.1编制依据1.1.1法律(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年3月1日施行);(2)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22年1月1日施行);(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22.7.2施行);(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22.7.2修订,2022.9.1施行);(5)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4年7月29日修正);(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2年11月7日修订);(7)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022年7月修订);(8)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22年4月24日修订);(9)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22年6月27日修订);(10)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2012年2月29日修订);(1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1年3月1日施行);(12)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年2月29日修订);(1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2022年1月1日施行)。1.1.2文件(1)第253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1998.11.29);(2)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安委办200826号);(3)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4)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5号)(5)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令2011第591号修订);(6)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2237号);(7)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国发200238号文);(8)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2217号);(9)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2231号);(10)转发环境保护部等部门关于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961号);(11)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2022年2月7日)。1.1.3环保部文件(1)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发XXX号;(2)关于实施(GB3095-2012)的通知(环发201211号);(3)(环发201258号);(4)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77号);(5)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发201298号);(6)关于印发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的通知(环发XXX号);(7)关于认真学习领会贯彻落实的通知(环发XXX号);(8)关于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严格环境影响评价准入的通知(环办201430号);(9)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按日连续处罚办法;(环保部令第28号,2022年1月1日施行)(10)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查封、扣押办法(环保部令第29号,2022年1月1日施行);(11)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生产、停产整治办法(环保部令第30号,2022年1月1日施行);(12)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环保部令第31号,2022年1月1日施行);(13)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处理办法(环保部令第32号,2022年1月1日施行);(1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保部令第33号,2022年6月1日施行);(15)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环保部令2022第34号,2022年6月5日施行);(16)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环保部令2022第35号,2022年9月1日施行);(17)环境保护部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22年本)(环保部公告2022年第17号);(18)关于进一步做好固体废物领域审批审核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发202247号);(19)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的通知(环发XXX号);(20)关于加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联动工作的意见(环发XXX号);(21)关于印发“十三五”环境影响评价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环环评202295号);(22)关于加强化工企业等重点排污单位特征污染物监测工作的通知(环办监测函202XXXX1686号)。1.1.4其他部门文件(1)关于发布和实施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24号);(2)关于发布实施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98号);(3)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业节能工作的意见(工信部节XXX号);(4)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22年第21号令修正版);1.1.5省地方法规和文件(1)省实施办法(2001.4);(2)省水污染防治条例(2001.10);(3)省环境保护条例(2001.12修订);(4)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22年11月1日起施行)(5)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2004.1);(6)省南水北调工程沿线区域水污染防治条例(2006.11);(7)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政发201077号)(8)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省令2012第248号);(9)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市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的复函(环发XXX号);(10)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环评函XXX号);(11)省环境保护厅转发的通知(环函XXX号);(12)关于开展重大项目环境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意见(环发XXX号);(13)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特征污染物监管和绿色生态屏障建设的通知(环评函XXX号);(14)省环境保护厅关于严格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的通知(环发201437号);(15)关于开展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开和环境影响评价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通知(环办201410号);(16)省关于印发省2022-2022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2022年7月);(17)关于印发的通知(政字XXX号)(18)关于严格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第二时段限值的通知(环办函XXX号)(19)关于印发2022年全省环境保护总体要求和工作要点的通知(环发202218号);(20)关于发布省环境保护厅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22年本)的通知(环发202280号);(21)关于印发省环境保护厅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绿色通道工作意见的通知(环办20226号);(22)进一步加强省会城市群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环发XXX号);(23)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固体废物环境管理的通知(环办函XXX号);(24)省发布关于建立完善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的通知(政办字202236号;(25)进一步加强省会城市群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环发XXX号);(26)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固体废物环境管理的通知(环办函XXX号);(27)省环境保护厅等5部门关于印发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方案等5个行动方案的通知(环发XXX号)。1.1.6市地方法规和文件(1)市关于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意见(临政发200843号);(2)市关于深度治理大气污染改善空气质量的实施意见(临政发201015号);(3)市关于印发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市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规划方案的复函的通知(临政办发20117号);(4)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的通知(临发改政务XXX号);(5)市办公室关于实施大气污染防治加严措施的意见(临政办发201446号);(6)关于认真落实等4项标准修改单实施工作的通知(临环发201141号);(7)办公室市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大气污染防治2022年攻坚行动方案和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三年实施方案(2022-2022)的通知(临办发20222号);(8)市环保局关于发布市环境保护局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22年本)的通知(临环发XXX号);(9)关于印发市中心城区工业企业“退城进园”实施方案的通知(临政办发202222号);(10)关于印发市大气污染防治20条加严措施的通知(临大气发201415号);(11)关于划定市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区的公告(2022年7月14日);(12)市办公室关于实施大气污染防治加严措施的意见(临政办发201446号);(13)市环境保护局关于下放部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及验收权限的通知(临环发202263号);(14)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贯彻落实环境保护部(试行)的通知(临环发XXX号);(15)关于印发的通知(临环发XXX号);(16)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市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监测预案的通知(临环发XXX号);(17)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固体废物环境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临环发202297号);(18)市关于深度治理大气污染改善空气质量的实施意见(临政发201015号);(19)市办公室关于划定城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知(临政办字XXX号);(20)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三同时”管理工作的通知(临环发XXX号);(21)市关于印发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市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规划方案的复函的通知(临政办发20117号);(22)关于认真落实等4项标准修改单实施工作的通知(临环发201141号);(23)关于印发的通知(临环发201169号);(24)市关于贯彻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临政发201245号);(25)市环境保护局转发省环保厅关于印发的通知的通知(临环函XXX号)。(26)市现代产业发展指导目录(2022.12);(27)市环境保护局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22年本)。1.1.7技术规范(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2022);(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3-93);(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5)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69-2004);(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HJ19-2011);(7)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22);(8)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原则与技术方法(HJ14-1996);(9)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技术规范(HJ5-2010);(10)大气污染治理工程技术导则(HJ2000-2010);(11)水污染治理工程技术导则(HJ2022-2012);(12)固体废物鉴别导则(试行)(环保总局公告200611号);(13)环境空气细颗粒物污染综合防治技术(环保部公告2022第59号);(14)工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GBJ87-85);(15)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1993);(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5);(17)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9);(18)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19)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2006.1);(20)省排污口环境信息公开技术规范(DB463-2014)。1.1.8规划文件(1)国民经济和社区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2)省生态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3)省水环境功能区划;(4)省2022-2022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5)市生态市建设总体规划;(6)市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纲要;(7)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22年)(8)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1.2评价目的和指导思想1.2.1评价目的为了正确处理项目所在地区的经济发展、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维护生态平衡的关系,做到瞻前顾后,统筹兼顾,维护和创造良好的生产与生活环境,使该项目的建设达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按照国家建设项目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规定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力求达到下述目的:(1)通过对项目所在的评价区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摸清评价区域内的环境质量现状,了解评价区的自然、社会和环境状况。(2)通过对本项目工程分析,分析项目污染物的排放种类、类型和排放量,并提出合理的污染防治措施。(3)在对项目所在地环境现状和污染源进行调查与评价的基础上,选择适当的评价因子和预测模式,预测工程投产后对环境的正负效应,论证工程环保措施在技术上的可行性和经济上的合理性,提出清洁生产、污染物总量控制和防止污染的措施及建议,为环境管理决策和工程设计提供依据;(4)依据环保法规、产业,从环境保护角度对厂址选择的可行性和项目建设的可行性做出明确结论,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和建议。为环境主管部门决策,优化环保设计和企业环境管理提供科学依据。1.2.2指导思想

1、贯彻可持续发展原则,以国家和地方环境保规为依据,以有关环境保护方针为指导;

2、根据项目特点,抓住影响环境的主要因子,有重点地进行评价;

3、评价方法力求科学、严谨、客观、公正;

4、贯彻清洁生产、达标排放、总量控制的原则;

5、规定的环保措施技术可靠、经济合理;

6、评价工作达到服务于项目建设并指导项目建设的目的;

7、在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中尽量利用现有的资料,若资料不足,可根据“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进行工作,全面反映环境问题。1.3评价原则、技术方法和技术路线1.3.1评价原则

1、评价工作总的原则是坚持性、针对性、科学性和公正性,在工作分析中贯彻“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及“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原则;

2、通过工程分析、水平衡分析、物料平衡分析等分析,核算项目污染物的“产生量”、“削减量”、“排放量”情况;分析污染防治措施的可行性;针对本项目的特点及产生的环保问题,提出技术可行、经济合理的环保措施,并在达标排放及总量控制的基础上,通过环境影响预测,分析本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和范围,给出项目环评的明确结论;

3、充分利用近年来在本项目所在地取得的环境监测、环境管理等方面的成果,进行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4、评价结果客观真实,为本项目环境管理提供科学依据。坚持本项目选址服从城市、区域环境规划和以人为本、保护重要生态环境的原则。1.3.2技术方法

1、污染源分析:根据本项目具体情况、类似企业生产实际情况进行污染源分析,明确本项目污染物产生和排放源强。

2、环境现状评价:主要采用收集资料、现场勘察、进行必要的现场监测等方法,并进行数据统计,对环境现状进行评价;

3、环境影响预测分析和评价:采用数学模型、类比实测和专业判断等技术方法,分析本工程污染物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程度,提出环保措施以及整改建议;

4、结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清洁生产、区域规划、总量控制要求,综合分析本工程的环境可行性。1.4环境影响因子识别和评价因子的筛选1.4.1环境影响因子识别根据本项目的工程概况分析,其运营期的主要污染因素具体见表1.3-1,各主要污染因素的环境影响识别具体见表1.3-2。表1.3-1运营期主要污染因素一览表项目名称主要污染因素主体工程1生产装置工艺废气、设备噪声、固体废物、环境风险公用工程1办公楼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储运工程1油漆库环境风险表1.3-2运营期主要污染因素环境影响识别一览表环境要素环境影响因子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环境风险颗粒物、二甲苯、VOCsCOD、SS、氨氮环境空气有影响轻微影响轻微影响有影响地表水轻微影响轻微影响有影响地下水轻微影响轻微影响有影响声环境有影响生态轻微影响1.4.2评价因子的筛选根据上述环境影响因子的识别与确定结果,结合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及工程分析的污染物分析,确定本次评价的主要调查和评价因子,具体见表1.3-3表1.3-3项目现状调查与评价因子一览表项目专题主要污染源现状评价因子影响评价因子大气环境各生产车间SO

2、NO

2、PM

10、PM2.

5、TSP、苯、甲苯、二甲苯、VOCs等共9项颗粒物、二甲苯、VOCs地表水生活污水pH、CODcr、BOD

5、SS、氨氮、总氮、总磷、石油类、盐、硫酸盐、氯化物、硫化物、氰化物、全盐量、高锰酸盐指数、粪大肠菌群、挥发酚、六价铬、总铬、锌共20项-地下水生产装置区K+、Na+、Ca2+、Mg2+、CO32-、HCO3-、氯化物、硫酸盐、pH、高锰酸盐指数、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氨氮、挥发酚、石油类、总磷、氟化物、盐氮、亚盐、硫化物、砷、苯系物、粪大肠菌群等共23项-噪声生产设备Leq(A)Leq(A)环境风险生产装置区1.5评价等级和评价重点1.5.1评价等级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202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3-9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22)及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69-2004)的要求及项目所处地理位置、环境状况、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污染物量等特点,确定本次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等级。1.5.1.1环境空气本工程所排废气中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二甲苯、VOCs。按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22008)中规定工作等级分级依据(见表1.4-1),以本项目的主要污染物颗粒物、二甲苯、VOCs的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来确定其评价工作等级。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按导则推荐的估算模式来计算,污染物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Pi计算公式:Pi=i100式中:Pi第i个污染物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Ci采用估算模式计算出的第i个污染物最大地面浓度,;Coi第i个污染物的空气环境质量标准,。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分级依据见表1.5-1,计算结果见表1.5-2。表1.5-1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分级依据评价工作等级评价工作分级依据一级Pma_80%,且D105km二级其他三级Pma_10%,或D10污染源距厂界最近距离表1.5-2大气污染物地面浓度占标率计算结果及评价等级污染源名称污染物最大地面浓度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判断依据评价等级有组织排放1-车间木材加工粉尘颗粒物0.XXX.08Pma_10%三级2-车间木材加工粉尘颗粒物0.XXX.06Pma_10%三级涂底漆废气、面漆喷涂废气颗粒物0.XXX.4Pma_10%三级二甲苯0.XXX.32Pma_10%三级VOCs0.XXX.4Pma_10%三级无组织排放1-生产车间颗粒物0.0214.81Pma_10%三级2-生产车间颗粒物0.011292.51Pma_10%三级二甲苯0.XXX.4Pma_10%三级VOCs0.047742.39Pma_10%三级从表1.5-2可看出,Pma_4.81%10%,确定环境空气影响评价为三级评价,评价范围为以厂址为中心、半径2.5km的圆形区域。1.5.1.2地表水本项目废水主要为喷漆废水和生活污水,喷漆废水中投加器物阻聚剂,定期清渣后废水循环利用,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外运堆肥,均不外排。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部分(.3-93)中规定的等级划分方法,本次评价对地表水进行环境影响分析。1.5.1.3地下水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22)的规定,地下水的评价工作等级划分应根据建设项目行业分类和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分级进行判定。根据导则,确定本项目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三级。本项目地下水等级划分见表1.5-3,通过对照导则中附录A、表1和表2中可判断,本项目地下水评价工作等级为三级。调查评价范围6km2。表1.5-3本项目地下水评价工作等级划分序号类别特征评价工作等级分级1建设项目行业分类根据附录A可知,本项目属于N轻工中“10

9、锯材、木片加工、家具制造”,因此项目行业类别为III类。三级2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项目位于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罗西办事处东石埠村东北XX,项目场地不位于生活供水水源地准保护及准保护区以外的补给径流区,不位于除生活供水水源地以外的国家或地方设定的与地下水环境相关的其他保护区以及特殊地下水资源保护区以外的分布区及分散居民饮用水源等其他未列入上述敏感分级的环境敏感区。1.5.1.4声环境根据工程分析,项目通过采取必要的噪声控制措施,可有效降低生产设备噪声对厂界外环境的影响。本项目位于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罗西办事处东石埠村东北90m,项目建设前后敏感点噪声级增加较小(噪声级增高量在3dB(A)以内),按噪声环境功能区划,评价区为2类区。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确定本次噪声评价等级为二级。1.5.1.5环境风险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69-2004)中规定的划分等级方法及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本项目不构成重大危险源,由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关于敏感区的定义,本项目所属区域不属于环境敏感区,最终确定环境风险评价工作等级为二级。表1.5-4风险评价工作级别判定表项目剧毒危险性物质一般毒性危险物质可燃、易燃危险性物质爆炸危险性物质重大危险源一二一一非重大危险源二二二二环境敏感地区一一一一本次环境影响评价等级见表1.5-5。表1.5-5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一览表环境类别环境空气地表水地下水噪声风险评价等级三级影响分析三级二级二级1.5.2评价时段及评价重点1.5.2.1评价时段的确定本项目为新建项目,已建成投产,工程的环境问题主要发生在运行阶段。因此,本次评价主要以工程运行时段的评价为主。对建设期只进行简要的影响分析。1.5.2.2评价重点本项目为实木家具加工项目,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废气、废水、噪声及固废等,涉及的原辅材料中不存在易燃易爆危险品,但环境风险程度相对较低。根据本项目工程特点,此次评价在工程分析的基础上,对大气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污染防治措施及其技术经济论证等进行重点分析论证。1.6评价范围和重点保护目标根据评价工作等级的要求,结合当地气象、水文地质条件和项目“三废”排放情况,确定本次评价中大气、地表水、地下水、噪声和风险的评价范围及重点保护目标,具体见表1.6-1和图1.6-1。本项目周围敏感目标见表1.6-2所示和图1.6-1。表1.6-1评价范围及重点保护目标序号评价专题评价范围重点保护目标1环境空气以厂址为中心,半径2.5km圆形范围厂区及评价范围内村庄、小区,具体见表1.5-22地表水-南涑河、老龙沟3地下水厂址周围,调查评价范围6km2范围内厂址及其周围浅层地下水4噪声厂界外200m范围厂界、东XX5环境风险以厂址为中心,半径3km范围内评价范围内的村庄,具体见表1.5-2及图1.5-1表1.6-2本项目周围敏感目标一览表保护要素及保护级别保护范围敏感点名称方位与本项目距离(m)规模(人)环境空气GB3095-2012三级大气评价范围半径2.5km房家村NNEXXX马宅子村NNEXXX小姜家村NNEXXX大姜家村NNEXXX城前村NNEXXX前店子村NNEXXX杭头村NNEXXX齐家庄村ESEXXX吴淞三际村SSEXXX郭家岑石村SSEXXX孙家岑石村SSWXXX西XXSSEXXX张小庄村SSW210XXXX1468贾家庄村SW230XXXX1000东XXSW901200中石埠村WSWXXX南桥村NWXXX环境风险二级评价范围3km内的村庄大气评价范围内各村庄古城XXNEXXX西墩村NEXXX东XXSSEXXX涧花埠村SSW283XXXX3000西石埠村W280XXXX2800西桥村NW252XXXX2250中桥村NW250XXXX1730地下水4848-1993类厂址周围6km2范围厂区附近地下水水质地表水GB3838-2002影响分析-南涑河、老龙沟噪声GB3096-20082级厂址周围200m范围厂界、东石埠村1.7评价标准1.7.1环境质量标准(1)环境空气质量标准SO

2、NO

2、TSP、PM2.

5、PM10评价标准采用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VOCs参照非甲烷总烃评价标准执行,苯、甲苯、二甲苯、VOCs(参照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具体见表1.7-1。表1.7-1环境空气评价标准序号污染物标准值()标准来源1小时平均日均1SO20.500.15GB3095-20122NO20.20.083PM154PM20755T306苯0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7甲苯0甲苯0OCs(参照非甲烷总烃)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根据水体的功能要求,南XX评价河段均属于类水体,本次地表水环境质量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类标准,全盐量参照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中非盐碱土地区标准,其中SS参照地表水水资源质量标准(SL63-94)三级标准,详见表1.7-2。表1.7-2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标准(单位:pH值除外)序号项目单位评价标准值()标准来源1pH无量纲69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类标准2CODcr03BOD54氨氮.55总氮.56总磷.37石油类.58盐09硫酸盐5010氯化物5011硫化物.512氰化物.213高锰酸盐指数014粪大肠菌000015挥发酚.0116六价铬.0517锌.018SS0地表水水资源质量标准(SL63-94)三级标准19全盐量000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中非盐碱土地区标准(3)地下水质量标准地下水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4848-93)类标准,具体见表1.7-3。表1.7-3地下水评价标准(单位:pH除外)序号指标类标准限值标准来源1pH值6.58.5地下水质量标准(4848-93)类标准2总硬度4503溶解性总固体10004硫酸盐2505氯化物2506高锰酸盐指数3.07氨氮0.28氟化物1.09盐氮2010亚盐氮0.0211钠200290-2022(4)声环境质量标准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见表1.7-4。表1.7-4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类别昼间夜间2类60dB(A)50dB(A)1.7.2污染物排放标准(1)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有组织废气木工加工粉尘:粉尘排放浓度执行省区域性大气颗粒物综合排放标准(DB76-2022)表2重点控制区要求。涂底漆废气、喷面漆废气:颗粒物执行省区域性大气颗粒物综合排放标准(DB76-2022)表2重点控制区要求;二甲苯、VOCs的排放浓度和速率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3部分:家具制造业(DB01.3-2022)表1时段标准要求。无组织废气颗粒物无组织厂界浓度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厂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要求,二甲苯、VOCs厂界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3部分:家具制造业(DB01.3-2022)表2标准要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详见表1.7-5。表1.7-5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污染源污染物排放浓度(pstyle='height:0p_;padding:0;overflow:hidden'>40、3)排气筒高度(m)排放速率(标准来源木工加工粉尘粉尘1015-(DB76-2022)表2重点控制区涂底漆废气、喷面漆废气漆雾10159(DB01.3-2022)表1时段标准二甲苯201.0VOCs402.4污染物名称无组织排放标准标准来源无组织厂界监控浓度()颗粒物1.0GB16297-1996表2标准二甲苯0.2(DB01.3-2022)表2标准VOCs2.0(2)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本项目废水主要为喷漆废水和生活污水,喷漆废水中投加器物阻聚剂,定期清渣后废水循环利用,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外运堆肥,均不外排。(3)噪声排放标准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见表1.7-8。表1.7-6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声环境功能区类别昼间夜间2类60dB(A)50dB(A)(4)固体废物排放标准一般工业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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