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税区的商品是不可以开的,其中的商品中为对境外销售的部分是不需要开具专用的;对国内销售的部分因由购买方缴纳,所以同样不需要开具专用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办法》
第二十五条
除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特殊情形外,限于领购单位和个人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内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可以规定跨市、县开具的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办法》
第二十六条
除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特殊情形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跨规定的使用区域携带、邮寄、运输空白。禁止携带、邮寄或者运输空白出入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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